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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1-05 17:08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南宁市划分的建设工程监管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城区管理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管理、消防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江南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日常事务(含扬尘治理、排水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防艾滋病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303010 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9.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0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881.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881.9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9.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0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881.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48.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3.48万元,增长871.34%,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0.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881.96%。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9.2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项级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1 0 0%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尚在办理人员调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1 0 0%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尚在办理人员调动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作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08 0 0%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尚在办理人员调动及事业医疗保险缴纳工作。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75 0 0%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尚在办理人员调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工作。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7.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47.38 48.47 13.95%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尚在办理人员调动及开展业务活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7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77 0.53 6.82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尚在办理人员调动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城区安排支付职工工资及社保。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六)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3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差异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55%。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进度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0 分,四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才签订合同,导致未开展相关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进度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预算。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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