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辖区燃气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303005 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9.2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2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83万元,增长35.6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83万元,增长35.63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 79.2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9.29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83 万元,增长35.6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24.9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缴纳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1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63.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类)3.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下调。
5.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9.29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83万元,增长35.63 %。其中:基本支出 56.57 万元,项目支出22.72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76万元,支出决算为 79.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6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8.21 万元,支出决算为 7.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13 %。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47 |
5.21 |
95.25 |
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根据财政局安排拨付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74 |
2.6 |
94.89 |
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根据财政局安排拨付 |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4.65 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89 %。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9 |
1.97 |
89.95 |
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根据财政局安排拨付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46 |
2.21 |
89.84 |
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根据财政局安排拨付 |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30.38 万元,支出决算为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8.72%。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30.38 |
63.52 |
48.72 |
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根据财政局安排拨付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1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4%。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51 |
3.79 |
84.04 |
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积金根据财政局安排拨付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57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55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上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8.1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六)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 41.83 %。主要原因是控定额经费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8.12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28.65%。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 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 %;1 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进度延迟,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的编制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燃气安全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2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 万元,执行数为 11.44 万元,完成预算的63.5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燃气安全宣传率100%;二是有效的提高市民用气安全意识、防范技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