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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1-05 16:48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指导实施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工作;城区镇级污水垃圾处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工作;会同文物等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镇、名村、传统街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303004  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926.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6.0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5.35万元,增长164.0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6.0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5.35  万元,增长164.07 %,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的项目资金,导致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 926.0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26.02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5.35 万元,增长164.0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外交支出(202类)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1万元,增长62.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未支付社保数据转入2023年支付。

4.卫生健康支出7.3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7万元,增长104.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未支付社保数据转入2023年支付。

5.节能环保支出(类)2.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了7.62万元,减少78.2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主要用于:江南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4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工程。

6.城乡社区支出(类)898.0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69.62万元,增长173.44%,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项目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8.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9.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26.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5.35万元,增长164.07 %。其中:基本支出 76.91 万元,项目支出 849.1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63.14万元,支出决算为 926.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二)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7 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57 2.51 97.67 主要原因是退休缴费基数下调。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0 1.52 0 主要原因是财政局下达科目有误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6.55 93.57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5 3.28 93.71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调。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5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8 2.76 98.57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医疗保险。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降。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65 4.63 99.57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降。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0 2.12 0 主要用于支出江南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4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工程金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6.86万元,支出决算为89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7%。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20101 行政运行 53.58 51.06 95.3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城区财政安排支出。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84.28 846.99 123.78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不纳入预算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6%。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6 4.6 79.86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6.9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城区财政要求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4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压缩基本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导致差异。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六)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42.36 %。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压缩基本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6.47 %。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压缩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5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5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5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1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69%。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 %;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 %;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进度延迟,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的编制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南区3个镇级污水厂和2个垃圾处理厂运营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16万元,执行数为 146.1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每月对污水厂和垃圾厂的维护;二是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做好垃圾、污水相关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合理性上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及合理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及时监控及跟踪。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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