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卫生院承担所辖区域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避孕药具发放、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二级单位)。仅有卫生院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卫生院现有编制单位核定的编制数是104人,现有在职职工129人(其中在编职工90人,编外聘用人员39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199.4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75.38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5.91万元,下降15.1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17.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5.73 万元,下降54.97 %,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人员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2455.5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2.79万元,增长15.14 %,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人次上升。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2.3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69.26%,主要原因是因村卫生室未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罚款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4.05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0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营结余,2023年亏损,用2022年结余弥补。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199.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199.4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92.61万元,下降13.3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7.6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退休人员经费及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99 万元,增长26.9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补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161.7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日常运行及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0.59万元,下降13.67 %,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日常运行开支减少。
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9.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17.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5.73 万元,下降54.97 %。其中:基本支出570.57万元,项目支出 146.93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97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17万元,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8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失业保险等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8 |
10.24 |
648.1% |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其他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多 |
|
2081104 |
残疾人康复 |
0 |
14.76 |
100% |
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59 |
12.68 |
31.23% |
部分失业、工伤保险安排在下一年度使用及本年度社保基数未调整 |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5.8万元,支出决算为67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及单位各项医疗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的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414.38 |
473.91 |
114.37
% |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支出增多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0 |
110.5 |
100% |
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0 |
6.1 |
100% |
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0 |
2.74 |
100% |
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23.71 |
31.9 |
14.25% |
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安排在下一年度使用及本年度社保基数未调整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6.01 |
41.11 |
47.8% |
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在下一年度使用及本年度社保基数未调整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7 |
0.73 |
42.94% |
部分长期护理保险安排在下一年度使用及本年度社保基数未调整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0 |
12.83 |
100% |
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0.49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932.5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差额拨款单位,大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4.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9.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33万元,增长4932.5%,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差额拨款单位,该经费主要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该经费为上级部门下拨的预防接种服务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3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3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
(1)经本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3.33%;6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是:经济环境等其他因素影响下,部分项目资金财政结转到下一年度拨付到卫生院。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率。
(2)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中央财政江南区苏圩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6万,执行数为14.76万,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给予辖区内残疾人(545人)提供走村入户、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开展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健康保障。
2.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