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隶属于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主管的差额拨款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负责江南区江西镇辖区内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核定人员编制数74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6人。核定编制车辆5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单位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15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8.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3.15万元,下降1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4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5.2 万元,下降40.5 %,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基本工资等项目经费,财政安排到下一年度下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收到妇幼保健院转来2021年“两癌”筛查工作经费,艾滋病、梅毒、乙肝等工作经费,2023年无此项目等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1260.7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04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2.5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04万元,下降70.2 %,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终药品、卫生材料等盘盈以及日常存入医疗垃圾处理费用等造成其他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74.3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53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财政将部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基本工资等项目经费安排至下一年度下达,本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15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54.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4.32万元,下降7.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2023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人数和经费较2022年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41.5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福利、药品卫生材料费用、日常办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6.78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缴了2018.01-2019.03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与滞纳金以及补缴了2016.01-2019.03职业年金。
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3.90万元,下降37.73%。其中:基本支出474.42万元,项目支出142.6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56万元,支出决算为617.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36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主要由于该项目经费包括由主管部门下达的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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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42 |
6.3 |
98.1 |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提高5%费用暂未支付 |
|
2081104 |
残疾人康复 |
0 |
6.82 |
100% |
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经费 |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2.35万元,支出决算为60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5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收到上年度未安排的2022年11-12月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江南区2022年新聘用乡村医生2022年7月-12月“乡聘村用”资金等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0 |
0.75 |
100% |
主要原因是财政将2021-2022年度江南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医师、护士(含市级优秀医师、护士)表彰奖金安排到本年度拨付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302.35 |
367.97 |
121.7% |
主要原因是财政将上一年度部分工资福利安排在本年度拨付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0 |
8.05 |
100% |
主要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0 |
119.63 |
100% |
主要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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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0 |
23.02 |
100% |
主要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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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0 |
22.98 |
100% |
主要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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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0 |
2.2 |
100% |
主要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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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03.20 |
29.57 |
28.7% |
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经费安排在下一年度使用及今年社保基数未调整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4.58 |
29.32 |
45.4% |
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安排在下一年度使用及今年社保基数未调整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39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6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安排在下一年度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3.7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差额拨款单位,年初未做预算,此类经费为主管部门下达的2022年江南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卫生院预防接种项目补偿性工作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22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主管部门下达的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集中隔离酒店驻点工作人员补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卫生防控人员补助经费等。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购置了0 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87万元,增长448.36%。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差额拨款单位,该类经费主要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该类经费包括2022年江南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卫生院预防接种项目补偿性工作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3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4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各项目自评表已在部门决算公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栏目上公开。
(1)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6.9%;17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3.1%;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速的放缓,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下降等因素影响,财政部门将部分项目资金财政结转到下一年拨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秉承勤俭节约的宗旨,更科学合理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提前或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安排
项目资金,给财政部门预留充分的资金安排时间;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以提高资金的支付率,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12类)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5.34分,二等,项目全
年预算数为421.07万元,执行数为116.34万元,完成预算的27.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免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经济增速的放缓,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下降等因素影响,财政部门将部分项目资金财政结转到下一年拨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沟通,以提高资金的支付率。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