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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来源: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1-05 18:25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城区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等各项就业政策。

(四)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城区就业、失业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城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负责城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措施。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南宁市各项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配合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 ,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城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和南宁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504.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1.7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947.54万元减少  2443.12万元,下降49.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1.49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31.75万元,下降52.60%,主要原因是城乡养老补助资金未予拨付及人员生活补助由各单位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苏圩镇社保中心办公楼工程款等经费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86.9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6.63万元,增长24063.89%,2023年度本单位部分职业培训补贴从上级下达至财政社保专户的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列支。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63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112.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26万元,下降15.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24小时求职公寓租金费用用上年结余资金支付。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504.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10.4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834.87万元减少2330.45万元,下降48.2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73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经费及党员活动经费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93.9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842.4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4088.69万元减少2246.28万元,下降54.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及城乡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未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5.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决算数47.82万元减少12.49万元,减少26.12%,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3.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苏圩镇社保中心办公楼工程款等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3.2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支付苏圩镇社保中心办公楼工程款等支出调整到城乡社区支出列支。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482.51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向富士康推荐用工奖励及密集型企业推荐用工奖励等。较2022年决算数656.86万元减少174.35万元,减少26.54%,主要原因是部分向富士康推荐用工奖励未支付。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6.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29.33万元,减少3.15万元,下降10.74%,主要原因是部分住房公积金未拨付。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94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68万元,下降16.58 %,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未划拨24小时求职公寓运营费 ,本年度经费从上年项目结余经费开支。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1.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813.24万元减少2531.75万元,下降52.60%。其中:基本支出638.07万元,项目支出1772.3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11.57万元,支出决算为   228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两新组织经费及书记补贴等方面支出由其他单位调入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项级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 0.05 主要原因是支付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由其他单位调入经费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0 0.58 主要原因是支付两新组织书记补贴由其他单位调入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38.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城乡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未予拨付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资金调整给其他单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80101 行政运行 70.27 86.26 122.76% 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入一名公务员,人员支出增加。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20.15 19.02 94.39%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拨付。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71.52 68.14 95.27 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未拨付。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162.44 143.72 88.48% 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2080108 信息化建设 1.92 1.92 100% 预决算无差异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0 3 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经费。
2080116 引进人才费用 100 88 88% 主要原因是部分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未拨付。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98.18 228.51 76.64% 主要原因是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财政补助资金调剂给各镇(街道)开支。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7.18. 44.73 120.31%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0 1.2 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调整到本科目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5.51 29.64 83.47% 主要原因是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未拨付。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31.11 23.66 4.45%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资金调整给其他单位支出 。
2080508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111.37 1.79 1.61%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资金调整给其他单位支出
2080702 职业培训 0 263.24 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0.54 409.19 75775.92 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18.05 306.75 1699.45 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2080709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0 2.69 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 0 3.5 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0 8.67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点对点送工专管员工资福利”项目及上级追加下达就业补助资金。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002 0 主要原因是城乡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未拨付。
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5 6.08 11.05% 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政策调整未申请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经费。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3 5.61 116.15%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未拨付。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0.03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申请经费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71 11.16 75.87% 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拨付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9.74 24.17 81.27% 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未拨付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上级追加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300 482.51 88.48% 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配套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05元,支出决算为2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住房公积金未拨付。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05 26.18 90.12% 主要原因是部分住房公积金未拨付。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的定额公用经费未完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7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7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苏圩镇社保中心办公楼工程款等支出从城乡社区支出列支。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7%,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标准调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0(局、办)、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7 %,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接待标准调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91万元,下降24.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的定额公用经费未完全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8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4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64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2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1)部门绩效目标自评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6.52%;1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0.43%;4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8.69%;4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6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一是我部门部分项目支付时间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由于提交用款计划申请较晚未及时获得财政审批,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部分绩效指标的设置过于简单,绩效指标设定存在缺漏,项目内容反应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三是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根据项目的内容,提升指标内容与指标值的匹配度,补充相应的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科学、真实、全面设置绩效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①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6.6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2.54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312.51万元,执行数为31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1100人 ,实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2023年年初人数为949人,年中增加171人,累计享受补贴人数为1120人。二是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预期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5%,预期发放人数3718人次,社会实际发放到位3718人次,经审核发现有1人不符合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条件,已进行追退回1人,实际发放3717人,实际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为99.97%。三是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到位率,预期指标值为将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至三季度的社保补贴支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实际补贴发放到位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预算过高的原因是:补贴标准降低,放弃缴纳社保的群众增多,全年新增人员未达到预期人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资金预算的科学性、精确性;二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补贴申报积极性。

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青年人才生活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1.0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的8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发放人数82人,完成年初预算小于150人的目标,二是2023年共完成发放82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到位率100%。通过对重点企业产业领域急需青年人才发放生活补助,全面加强了对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支持,推动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落地。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二是预算执行率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学习,确保绩效指标标量化设置的科学性。二、加强与财政沟通,加快财政预算支付进度。

(3)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顺利完成,自评得分为94.76分,一等。

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设定的5项部门整体目标均按计划顺利完成,达到项目预期,未超出预算,项目成本有效控制。从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支出不均衡的现象,部分项目支出延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过低。在以后年度要加强执行进度的管理,对进度慢或考核不达标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压减预算安排额度。二是绩效管理实施中存在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的问题,今后在设定绩效目标和量化指标时要更详细更具有指导操作性。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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