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经营管理,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为农业基本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负责辖区农村能源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正科级,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无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52.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2.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67万元,下降4.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7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67万元,下降4.77标点符号重复!,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城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经营收入0万,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标点符号重复!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52.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52.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2.67万元,下降4.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8万元:主要用于应上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退休费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62万元,增长13.31 %,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40.73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310.22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单位各类业务日常资金的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5.8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城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1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67万元,下降4.77%。其中:基本支出452.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2.11万元,支出决算为45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7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当年部分社保单位部分未予以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47.77 |
19.82 |
41.49 |
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按月补助金额为准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4.06 |
33.06 |
75.03 |
主要原因是部分月份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03 |
19.66 |
89.24 |
主要原因是部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
|
2080508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0 |
0.84 |
0 |
主要原因是该业务为年中新增项目: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利息 |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2.93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月份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7.63 |
14.41 |
81.74 |
主要原因是部分月份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5.31 |
26.32 |
103.99 |
主要原因是支付历年医保欠款 |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29.12万元,支出决算为31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232.75 |
211.25 |
90.76 |
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96.37 |
98.97 |
102.7 |
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为准 |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6.18万元,支出决算为2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6.18 |
28.38 |
78.44 |
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定额经费以单位人数确定,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2万,完成年初预算的41.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按月补助金额为准。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比上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比上年减少0.85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日常下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2%,比上年增加0.2万元,原因是农药监督管理交叉调研检查、农业农村部工作组到江南区抽检豇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18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定额经费以单位人数确定,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5.51万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下乡开展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无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