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城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城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城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组织实施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城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城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城区渔业渔政渔港。
(七)监督管理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南宁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完善城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城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城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城区农田整治项目管理。
(九)监督管理城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城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抓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城区动植物防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城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城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城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城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城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指导和监督基层供销社开展工作,配合处理遗留问题。
(十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规格:正科级,单位性质:行政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正科级,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南宁市江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副科级,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一级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所属二层)、南宁市江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属二层)。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432.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32.9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36.98万元,增长45.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0.9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5万元,增长38.76%,主要原因是支付部分历年欠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9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1.9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年末紧急支付款项从财政局下达的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列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经营收入0万,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标点符号重复。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432.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32.9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36.98万元,增长38.7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7万元:主要用于应上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退休费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44万元,增长50.92%,主要原因是支付历年社保款项及人员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83.59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6万元,上升3.41%,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361.98万元:主要用于年末紧急支付款项,从财政局下达的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列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1.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下达债券资金,予以紧急支付。
4.农林水支出6752.09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单位各类业务日常资金、项目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62.49万元,上升43.98%,主要原因是支付历年欠款。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废弃农资包装物建设项目款,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该项目无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58.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77万元,下降25.3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7.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0.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5万元,增长38.76%。其中:基本支出1050.08万元,项目支出6020.9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51.6万元,支出决算为707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0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2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按月补助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2.19 |
7.95 |
24.7 |
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按月补助金额为准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4.49 |
24.31 |
37.7 |
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按月补助金额为准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
87.43 |
66.22 |
75.74 |
主要原因是部分月份单位部分数额财政未生效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3.71 |
36.25 |
82.93 |
主要原因是部分月份单位部分数额财政未生效 |
|
2080508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 |
0 |
0.84 |
0 |
主要原因是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利息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 |
41.6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5.78万元,支出决算为8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月份单位部分数额财政未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0 |
0.7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99 |
5.4 |
90.15 |
主要原因是部分月份单位部分数额财政未生效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8.98 |
26.09 |
90.03 |
主要原因是部分月份单位部分数额财政未生效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0.81 |
51.41 |
101.18 |
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 |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年末下达债券资金,用于紧急支付项目款,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219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 |
0 |
361.98 |
0 |
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下达债券资金,用于紧急支付项目款 |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166.29万元,支出决算为675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735.16 |
540.41 |
84.42 |
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加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314.06 |
288.52 |
91.87 |
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为准 |
|
2130106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5 |
0 |
0 |
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达到支付进度 |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96.06 |
95.56 |
99.48 |
主要原因是部分金额财政未予支付 |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13 |
2.2 |
16.92 |
主要原因是年初申请的预算项目未完成支付手续 |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91 |
0 |
0 |
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 |
|
2130122 |
农业生产发展 |
573 |
4151.26 |
724.48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124 |
农村合作经济 |
55 |
36.18 |
65.78 |
主要原因是年初申请的预算项目未完成支付手续 |
|
2130125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0 |
34.99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148 |
渔业发展 |
0 |
1.59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153 |
农田建设 |
0 |
169.97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160 |
308.48 |
192.8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505 |
生产发展 |
1124 |
0 |
0 |
主要原因是年初由财政统一将城区配套衔接资金放入本局预算,支付由财政统一调整调配 |
|
2130507 |
贷款奖补和贴息 |
0 |
130.3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599 |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0 |
2.15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706 |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
0 |
200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
2130803 |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0 |
787.5 |
0 |
主要原因是有年中追加的项目支出 |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1.7万元,支出决算为5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1.7 |
58.13 |
81.07 |
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0.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5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生效。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定额经费以单位人数确定,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由财政公式测定,实际支出以财政统发数加按月补助金额为准。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1.98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1.98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年末紧急支付款项,从财政局下达的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列支。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7%,比上年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8%,比上年减少2.16万元,原因是公车维修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日常下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3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5万元,平均每辆1.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9%,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原因是2023年第二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查抽样、农业农村部工作组到江南区抽检豇豆等工作需工作餐。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8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42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是:定额经费以单位人数确定,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22.77万元,下降27.7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下乡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年初申报31个预算项目,其中19个项目当年因未批复项目、未申请资金等原因,资金追减,无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剩余的1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9%。绩效自评材料详见附件。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1.67%;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进度延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48万元,执行数为2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2021年、2022年防疫物资采购支付;二是动物疫病发生率得到抑制。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支付过程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报账;二是跟进财政资金下达情况。
2.部门评价情况。
组织对“外聘人员经费”、 “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费”“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支付外,其余各项目标衡量指标均如期完成。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