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决算-南宁市江南区接待办公室-正文
南宁市江南区接待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接待办  作者:江南区接待办  时间:2024-11-01 17:20

目  录

第一部分:接待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接待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接待办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接待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城区党委、政府各项接待服务工作。

2.负责城区层面大型活动的统筹规划。拟订活动年度计划;负责活动专项经费预算收集、汇总和上报;负责活动期间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负责城区层面大型活动的协调实施。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统筹、报批;负责协调、指导活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责;利用举办大型活动的资源平台,服务全城区中心工作。

4.负责南宁市大型活动协调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5.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南区接待办为区委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无内设机构。

部门决算单位由江南区接待办公室1个单位构成,无二层机构。接待办2023年编制总人数5人,年初在职在编人数2人,年末在职在编2人,无聘用人员。


第二部分:接待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接待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接待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1.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长26.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8  万元,增长26.1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经营收入,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1.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0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长26.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9.6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及用于公务接待的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4万元,增长30.8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79万元,上升16.9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上升。

3. 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4. 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加16.6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升。

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接待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长26.16%。其中:基本支出43.94万元,项目支出7.08万元。

接待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5125万元,支出决算为4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6%。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缴费等基数变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等费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接待办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接待办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接待办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接待办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5.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无人因公出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接待办 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 接待办、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6%,比上年增加5.32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6次,人次12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减少36.82%。主要原因是:缩减日常开支,经费减少。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预算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加强,部分执行率未能达到100%,受各方面影响,部分预算未能按计划开展,实施绩效管理后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虽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不足,特别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和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监控,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接待办公务接待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7.08万元,完成预算的54.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部门核算后严格审核使用,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公务接待费报账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三是规范使用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年初资金预算安排,落实支出指标,合理安排资金。

2.部门评价情况。

组织对接待办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我单位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加强,部分执行率未能达到100%,受各方面影响,部分预算未能按计划开展,实施绩效管理后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虽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不足,特别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和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善。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