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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财政局  作者:江南区财政局  时间:2024-11-04 09:15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原南宁市江南区财政稽查队)是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管理形式。其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区财政资金实施绩效管理;负责拟定城区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和办法;拟定财政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负责对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审核;组织开展对财政资金的分配及使用实施绩效评价及问责;负责财政有关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对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组织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决算单位构成由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73.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3.5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8.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5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52 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73.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3.5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8.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12.34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15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1.65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城区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7.4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7.10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城区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6万元,减少7.4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卫生健康支出在下一年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2.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万元,减少20.9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住房保障支出在下一年列支。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8.11%。其中:基本支出218.15万元,项目支出55.4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3.0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运行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项级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10601 行政运行 144.31 156.94 108.75 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增加。
2010608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70 55.4 79.14 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在下一年列支。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10 0 0 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68 6.92 147.8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24 16.48 85.65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列支。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62 8.25 85.76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列支。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列支。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7 6.49 84.29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列支。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66 10.61 83.81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列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在下一年列支。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83 12.46 78.71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列支。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节省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0.85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情况;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11.63 %。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各项目自评表已于2024年11月5日在我局部门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上公开。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8万元,执行数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行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可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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