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是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定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级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及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三)拟定和执行城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审批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六)制定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有关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城区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区国有企业有关监管制度;负责统筹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
(七)负责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配合南宁市金融办对城区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城区财政性投资重大重点项目资金,参与拟定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城区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
(十)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城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组织全城区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城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本级)、南江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南宁市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563.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63.3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53.62万元,下降10.3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1.3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23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相应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1.9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9.38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是债券付息支出增加,相应的收入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563.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563.3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53.62万元,下降10.3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091.01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本局机关和下属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2.34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33.89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本局机关和下属二层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城区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74万元,增加13.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524.5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以及用于发放中央、自治区、城区本级的医疗救助金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2.29万元,增长27.87%,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76.8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6.8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213类)45.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45万元,增长36.00 %,主要原因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等经费减少。
6.金融支出(217类)920.30万元:主要用于“桂惠贷”财政贴息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7.64万元,下降26.25 %,主要原因是利息费用补贴支出经费减少。
7.住房和保障支出(221类)37.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58万元,下降30.5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部分住房和保障支出在下一年列支。
8.其他收入(229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6.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2022年用于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等方面。
9.债务还本支出(231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下降1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用于债务还本支出,2022年度用于支付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还本费用。
10.债务付息支出(232类)2533.81万元:主要用于债券利息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10.01万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是相应的债务付息支出经费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3.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53.62万元,下降10.30%。其中:基本支出825.33万元,项目支出5737.99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656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2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4.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项级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664.24 |
628.74 |
94.66 |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
| 201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7.8 |
4.02 |
4.58 |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
| 2010607 |
信息化建设 |
0 |
10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用于综合治税平台信息化建设支出。 |
| 2010608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794.1 |
305.27 |
38.44 |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
| 2010650 |
事业运行 |
34.18 |
27.8 |
81.33 |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55.5 |
64.86 |
120.46 |
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
| 20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0 |
0.32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用于购买党建用品。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 |
50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 |
| 2010709 |
信息化建设 |
18.2 |
0 |
0 |
综合治税平台信息化建设支出改用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功能科目。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8.63 |
15.13 |
175.32 |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81 |
37.48 |
110.85 |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71 |
49.14 |
75.94 |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2.35 |
30.58 |
94.53 |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 |
| 2080508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0 |
1.56 |
100 |
主要原因是未做年初预算。 |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8.8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经费为上级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0 |
0.32 |
100 |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3.94 |
18.47 |
77.15 |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94 |
0.95 |
48.97 |
主要原因是部分本年度部门事业基本单位医疗费用到次年列支。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0.44 |
29.48 |
72.9 |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 |
| 2101301 |
城乡医疗救助 |
0 |
1475.36 |
100 |
主要原因是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 |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相应的经费为追加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30153 |
农田建设 |
0 |
7.44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 |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0 |
28.97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上级资金,为追加资金。 |
| 2130799 |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
0 |
8.83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 |
(五)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8万元,支出决算为92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8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使用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70206 |
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 |
0 |
15.4 |
100 |
主要原因是未做年初预算。 |
| 2170302 |
利息费用补贴支出 |
0 |
863.7 |
100 |
主要原因是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未做年初预算。 |
| 2170399 |
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
498 |
3.2 |
0 |
主要原因是项目使用其他经费支出。 |
| 2179999 |
其他金融支出 |
0 |
38 |
100 |
主要原因是未做年初预算。 |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3.07 |
37.63 |
70.91 |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下一年度列支。 |
(七)债务付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3.81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相关经费为追加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320301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0 |
338.72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 |
| 2320498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
0 |
2195.09 |
100 |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无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无其他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1.9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9.38万元,增长23.44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71.9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
(二)债务付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为追加资金。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27.7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19%。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决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4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26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71.9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绩效自评报告及各项目自评表已于2024年11月5日在我局部门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上公开。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8.37%;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33%;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2.33%;3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98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平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3万元,执行数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平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达到预期;二是达到防范财务风险及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7.99万元,执行数为40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结算评审服务,能够发现项目预算、项目竣工结算中存在着的超规模、超标准、工程量计算有误、计价取费不合理等问题,为合理审核预算、结算提供了依据及合理化建议,为有效地控制和节约财政资金发挥了服务作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