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决算-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正文
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  作者: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  时间:2023-11-04 12:25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社会公共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有资金投资或社会公共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资金投资和社会公共投资项目进行绩效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重大财政性资金或社会公共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工程复杂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01.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7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3万元,下降8.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0万元,为南宁市江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3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业务费用未完成支付。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01.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7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3万元,下降8.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5.9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80万元,下降10.38%,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业务费用未完成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7万元,减少12.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和健康支出(类)6.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加1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6.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加13.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3万元,下降8.23%。其中:基本支出83.05万元,项目支出18.65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5.94万元,支出决算为7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3%。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事务-审计业务。年初预算为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业务费用未完成支付。

2.审计事务-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82.64万元,支出决算为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6%。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1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0%。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5.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3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8.93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产生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7%。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决算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决算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变动,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变动,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5万元,降低62.63%,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支出较少。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71.70%,主要原因是根据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情况,2022年差旅费较2021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2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31%。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自评得分为88.49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0万元,执行数为3.636万元,完成预算的44.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4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按时出具审计报告4份;二是揭示部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等问题54个,推动稳投资、促发展;三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评价总体满意。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