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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  作者: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  时间:2023-11-04 12:20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城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城区审计政策,制定城区有关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城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城区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城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城区投资和以城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城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城区国有企业、城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城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城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城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城区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机关本级

(二)南宁市江南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次决算单位为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28.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0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55万元,下降24.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07万元,为南宁市江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55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业务费用未完成支付。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28.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8.0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55万元,下降24.5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1.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4.15万元,下降25.20%,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业务费用未完成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6万元,下降27.4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和健康支出(类)8.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4.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6.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4.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0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1.55万元,下降24.50%。其中:基本支出116.5万元,项目支出11.58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03.04万元,支出决算为7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7%。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指标调整到其他审计业务支出,导致执行率偏低。

2.审计事务-审计业务。年初预算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业务费用未完成支付。

3.审计事务-信息化建设。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4.审计事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指标调整。

5.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指标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4%。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指标调整。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89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5%。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5.78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联防联控人员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3%。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决算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审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决算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变动,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变动,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降低35.54%,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支出较少。比2021年决算数7.19万元减少1.26万元,降低17.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2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17%。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进度延迟,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的编制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金审工程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87.28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0万元,执行数为4.5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了更好开展大数据审计,保障审计人员按计划进行数据筛查分析工作,使用广西数字化审计业务管理平台和江南区数字化审计分析平台;二是广西数字化审计业务管理平台和江南区数字化审计分析平台良好使用率均为100%;三是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优秀计算机审计项目获得全区审计机关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获南宁市一等奖、二等奖各1个,信息化审计成果演示获南宁市级二等奖。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二是数据综合利用力度不够强,原因是大数据分析模型需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的编制预算;二是建立健全大数据审计制度,通过全员参与、全程运用、全面建设的方式,不断开发大数据分析模型。

2.部门评价情况。

组织对“预算执行审计费用”、“专项资金审计费用”、“金审工程建设”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部分项目成本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存在小范围偏差外,其他各项绩效目标衡量指标均能如期完成。

3.财政评价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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