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经开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完成经开区管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度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由1个单位构成,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服务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6.8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32 万元,下降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8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32 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降低。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6.8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32万元,下降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6.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3.55万元,下降38%。
2.结余分配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1.32万元,下降35%。其中:基本工资8.45万元,津贴补贴7.44万元,奖金1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2万元,住房公积金3.22万元,退休费0.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工会经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万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单位的项目支出需要。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56万元,降低3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