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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作者: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时间:2022-11-25 17:31

第一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协助管委会进行房屋调查、登记,协助编制征收补偿方案;协助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征收补偿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公示以及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做好回建安置等工作;负责对征地公司进行管理、考核及业务指导工作。完成属于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范畴的其他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成立于2010年(前称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2月20日起更名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61.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1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38.68万元下降3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0万元,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14.78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62万元,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6.10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61.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1.13万元, 减少238.68万元,下降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7.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伙食补助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99万元,增长29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1.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伤和生育金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02万元:主要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291.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农民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款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7.26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拨付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26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2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14.78万元,下降71%。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8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伙食补助、通讯补贴、物业补贴等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等增加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主要是用于职工伙食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伙食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75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主要用于职工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21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职工福利等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职工工会经费及党建经费增加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1.6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6.10万元,增长15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1.62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2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被补偿人支付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1.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本部门按照预算的有关要求完成2021年度预算支出确保部门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 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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