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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委组织部  作者:江南区委组织部  时间:2022-09-07 17:09

   

第一部分: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辖区内市属企业离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负责落实离休干部各项待遇。

(二)机构设置

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江南区委组织部的二层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无内设机构。

本单位核定参公编制数11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人截至202112月31日,实有编制人数5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1个,即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58.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8.14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84万元,下降8.2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58.14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84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少,人员、公用经费随之减少;二是有部分项目经费待下年结算列支。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58.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58.14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84万元,下降8.2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9.9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专项活动开展而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管理服务老干部工作方面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8.01万元,下降35.8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少,人员、公用支出随之减少;二是有部分项目经费待下年结算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7.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费等方面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3.33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本年列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9.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计缴的本部门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28.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随之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02万元: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随之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14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84万元,下降8.20%。其中:基本支出528.97万元,项目支出29.17元。

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2.75万元,支出决算为55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初预算为11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少,人员、公用支出随之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92%。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经费待下年结算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0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96%。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经费待下年结算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39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5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规定调增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初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随之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初预算为7.16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随之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退休人员抚恤金年初无法预计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本部门职工工伤保险随之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56万元,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4%。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32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本部门职工医疗保险随之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主要原因:一本年预算包含财政归入本单位核算的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上未在本单位支出;二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本部门职工医疗补助随之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规定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74万元,年初预算是16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万元,年初预算是5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城区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用于春节前慰问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09万元,年初预算27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城区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用于春节前慰问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二是本年度按规定调增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三是本年度列支退休人员抚恤金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为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1.95万元,年初预算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60万元,原因为合理使用公务用车,减少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服务老干部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江南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5万元。2020年决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23.53%,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公务用车,减少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15万元,下降78.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区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用于春节前慰问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92万元,下降38.32%,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相应的运行费用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自评的结果为:

“老干部健康体检经费”项目,年度预算27万元,因体检人数增加,本年实际支出28.23万元。完成320名离退休老干部的健康体检活动让老干部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进一步的了解,增强老干部的自我保健意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干部的重视和关心,进一步提升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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