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吴圩段286号,属国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2021年单位编制85人,实有职工125人,其中竞聘上岗人员71人,单位编外人员54人, 退休20人。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村卫生室(所)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临床科室12个:全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中医康复科、耳鼻喉科、急诊科、手术麻醉科、发热门诊;医技及其他科室4个:药房、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消毒物品储藏室;公共卫生服务部2个:包含防保科(数字化门诊、传染病疫情室等)、公共卫生科(健康档案老年人慢性病重精障管理室、妇幼保健室等)。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081.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81.7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29.10 万元,增长14.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2.5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33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有3名职工退休,人员经费补助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2799.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65.69万元,增长20 %,主要原因是门诊和住院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110.12 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5.75 万元,增长220 %,主要原因是获得疫苗接种补助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 万元,主要是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77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79.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7.59 万元,增长11.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7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项目支出等。
2.结余分配302.1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0.51万元,增长88.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业务增长20%,结余分配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5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33 万元,下降1%。其中:基本支出1153.59 万元,项目支出 18.91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3.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9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减少。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工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