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卫生院承担所辖区域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避孕药具发放、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二级单位)。仅有卫生院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卫生院现有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是104人,现有在职职工130人(其中在编职工92人,编外聘用人员38人)。
第二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924.4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4.42 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6.08 万元,下降5.0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340.57 万元,为南宁城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1.54 万元,增长9.08 %,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人员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 1575.33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卫生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249.24 万元,下降13.66 %,主要原因是:服务医疗人次下降。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4.其他收入 1.56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1.55 万元,下降 49.83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其他收入含利息收入及市卫校拨付的培训费,今年度只含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 2702.0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702.0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9.66 万元,下降10.2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 2146.5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人员及各项医疗管理事务支出。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3.21 万元,下降9 %,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医疗管理事务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3.24 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收入。
3.公共卫生(类)450.2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81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补助收入。
4.计划生育事务(类)0.9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用于此科目的资金,无法进去比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8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57万元,下降28.84%,主要原因是:20年度收入包含19年度11-12月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
6.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类)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7.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类)2.0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经费及敬老月相关活动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53.64%,主要原因是敬老月相关活动经费减少。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类)0.88万元,主要用于江南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便民服务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江南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便民服务经费减少。
9.结余分配 222.36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153.58 万元,增长 69.07 %,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各项医疗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0.5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1.54 万元,增加9.08 %。其中:基本支出 647.23万元,项目支出 693.35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340.5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4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类)年初预算为 785.05万元,支出决算为 785.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年初预算为 475.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5.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为 309.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公共卫生(类)年初预算为 450.21万元,支出决算为 450.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类)。年初预算为 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 432.6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 16.05万元,支出决算为 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计划生育事务(类)。年初预算为 0.92万元,支出决算为 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年初预算为 0.92万元,支出决算为 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年初预算为 82.76万元,支出决算为 8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 42.38万元,支出决算为 4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1.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 40.38万元,支出决算为 4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类)。年初预算为 3.9万元,支出决算为 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江南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为 3.9万元,支出决算为 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类)。年初预算为 2.06万元,支出决算为 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敬老月”相关活动经费。年初预算为 0.2万元,支出决算为 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江南区老年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经费。年初预算为 0.26万元,支出决算为 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江南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健康情况调查项目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 1.6万元,支出决算为 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88万元,支出决算为 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江南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便民服务经费。年初预算为 0.88万元,支出决算为 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4.8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为 5.76万元,支出决算为 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其他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9.04万元,支出决算为 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个人失业、工伤保险等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47.23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58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9.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救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上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