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性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61.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1.75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561.75 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 561.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61.7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工会支出。
2.教育支出(类)499.3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学校正常运行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3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2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医保及生育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6.结余分配 0 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6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89万元,项目支出 302.8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67 万元,支出决算为1.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9.32万元,支出决算为49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8.93万元,支出决算为2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72 万元,支出决算为1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89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8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8.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资本性支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