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第二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实施初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小学学历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性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第二初级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48.67万元,收入比2020年减少14.19万元,减幅0.57%
1.财政拨款收入2448.6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14.19万元,减幅0.57%;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事业收入 0万元,本年度无事业收入。
5 .经营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等。
(二)支出总计2448.67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14.68万元,增长-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7.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工会费)和共产党事务支出。较2020年增加24.69万元,增长88.59% ,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在职人员增加,单位部分工会费上缴工会费增加。
2.教育支出(类)1908.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20年增加-95.21万元,增长-4.99% ,主要原因是学校建设,学校扩招,壮大教师队伍,新招考教师及聘用编外教师增多,较2020年增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工程款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69.7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2.38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比较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有所提高,且教职工人数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8.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保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44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3.78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导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9.61万元,项目支出259.0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第二初级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为2448.67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全年预算为27.8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26.76万元,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二)教育支出(类)全年预算为190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小学教育(项级)。全年预算为106.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初中教育(项级)。全年预算为162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级)。全年预算为16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级)。全年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全年预算为269.7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138.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68.87万元,支出决算为68.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级)。全年预算为48.14万元,支出决算为48.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6.04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级)。全年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全年预算为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事业单位医疗(项级)。全年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全年预算为81.1万元,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全年预算为10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级)。全年预算为10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7.08万元、津贴补贴36.73万元,绩效工资628.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87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0.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4万元,住房公积金103.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3.89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其他的支出113.15万元。公用经费16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7.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能够按照预算的有关要求完成2021年度预算支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1年初无项目预算,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