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编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管理、景观照明设施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实施;负责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灯饰、条幅的设置审批和统一监督管理,城市临时棚亭、经营摊点、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点的审批管理。
6.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监察,组织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城区环卫基本建设项目和环卫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和验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7.负责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城区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城区重要精品线路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楼宇及标志性建筑的景观照明工作。
9.负责城区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区级城市广场的管理和维护。
11.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3.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政府机关部门,下属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单位,与江南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合署办公,下设住建大队、城管监察大队、两违监察大队、特勤大队),和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编制现状
(1)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
(2)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制数207人,编制数内实有人数156人。
(3)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编制人数 44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5人。
2.人员构成
(1)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
(2)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制人数20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77人(其中工勤编制17人,实有13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422人。
(3)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编制人数5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 46 人,聘用人员1522人(外包聘用人员 811人,内包聘用人员71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631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2. 631001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3. 631003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 631004 南宁市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第二部分: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5817.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15.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28万元,下降0.2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817.89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28万元,减少0.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的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3.经营收入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307.8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7.37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拆违经费、挖掘保证金、赔偿款等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209.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2.09万元,上升170.31%,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项目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及赔偿款增加。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5817.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608.2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33.28万元,下降0.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9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6.28万元,下降91.9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资金放在了其他资金,实际支出时资金性质做了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5.02万元,增加25.4%,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的调整。
3. 卫生健康支出388.59万元。主要用本级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医疗卫生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37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待遇提高而增长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14150.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2.94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7万元,下降87.23 %,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接近完成阶段。
6.住房保障支出29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1.39%。
7、其他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7.07万元,减少100%。
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支出。2021年无这项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608.2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28万元,下降0.21%。其中:基本支出13289.88万元,项目支出2318.36万元。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6.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0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差异原因年初预算资金放在了其他资金,实际支出时资金性质做了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78.392572 652.16万元,支出决算为76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4%,主要用于城管局社会保险缴费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差异原因缴纳基数的调整相关福利的提高。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86.391555 万元,支出决算为38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9 %,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科目的行政单位医疗。差异原因社保缴纳基数的调整及人员变动。
(四)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4531.028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1%,主要用于项目工程款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项目经费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20.8425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7%,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政府性基金项目工程款支出。
(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结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新冠疫情期间抗疫所产生的经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89.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56.66万元,年初预算为13292.985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等。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6.67万元,年初预算为224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6万元,年初预算为30.66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1.9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6.66万元,下降87.2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41.97万元。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6322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6322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江南区城市管理局及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63226万元,平均每辆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2.1774万元,下降45.53%,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16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0.16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贵州贵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来我局考察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223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2.52万元,下降90.06%。主要原因是:各项缴费基数调整,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95.05万元,下降86.67%。主要原因是:各项缴费基数调整,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3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0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净值258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4.88万元,占国有资产32.32%;固定资产净值1526.51万元,占国有资产59.1%,其中:通用设备1174.01 万元(车辆 1023.89万元,占 87.21%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专用设备 150.12万元,占 5.8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5.34万元,占 0.6%;无形资产净值19.06万元,占国有资产0.74%。本部门共有车辆10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其他用车9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车辆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79.4万元。
共组织对“外聘人员补助”“小街小巷路灯电费”“环卫站上门服务人员工资”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3.841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在实际使用资金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汇报和资金调整工作。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以便做好干部群众都满意的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外聘人员补助”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2)“小街小巷路灯电费”自评得分为97分;(3)“环卫站上门服务人员工资”自评得分为98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有待提高;在项目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合城管工作的实际;比如说在预算执行中,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状况,每年年初预算时都很难精确安排各项费用,有时到了年中因人员和项目的临时增加又会发生新的费用,导致年底需要调剂或者追加经费。
下一步改进措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多注重对各单位的督促指导,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