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实施;
2、组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
3、负责公路路政、道路和水路运政管理;
4、监督和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5、制订全城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6、指导城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7对机关、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乡村公路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质量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对乡村公路建设进行监督、检验和指导;依法履行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实施路政监督检查,保障公路完好、平整、畅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航务服务中心)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道路、水路运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标准,维护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秩序;依照权限对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核查、审批和日常管理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调解或协助处理道路、水路运输纠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下设二层机构(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共2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305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一级预算单位)
2.305001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3.305002 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305003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520.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20.6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32.05万元,下降53.7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90.34万元,为南宁城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44.18万元,下降57.07%,主要原因是部门节约开支,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经费开支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520.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20.6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32.05万元,下降53.7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办公费和印刷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局在编人员、外聘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37.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局在编人员、外聘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171.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
5.交通运输支出222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维护治超点日常的水、电费开支及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所需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住房公积金;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0.6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32.05万元,下降53.77 %其中:基本支出526.39万元,项目支出199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较为紧张;部门节约开支,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经费开支减少。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7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5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0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7.11万元
4.农林水支出171.47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2226.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3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7.87万元,增长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及当年人员数量的变动。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17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8.16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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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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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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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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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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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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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9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21.17万元增加65.73万元,增长310.4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江南区九塔-延安街-那齐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按照《江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规〔2017〕2号)等相关业务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累计拨付项目资金906.2562万元,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
-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21年年度支出906.2562万元,完成2021年年度预算900万支出任务。项目成果:完善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网,有效改善农村道路安全出行环境,直接受益群体覆盖我城区延安镇人民2个行政村,4538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因施工单位投入不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造成项目施工进度缓慢。
《项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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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南区九塔—延安街—那齐公路改扩建工程 |
项目编码 |
X03245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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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
主管部门 |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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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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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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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中央 |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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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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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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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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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江南区九塔-延安街-那齐公路改扩建工程是延安镇通往市区及周边地区最便捷的通道,是南宁市公路网规划以及江南区“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道路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发展的需要,滞后的交通状况制约着当地的经济发展。项目路线全长13.4公里,按照三级路标准建设,上级下达计划总投资5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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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始时间 |
2017.11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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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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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投入江南区九塔—延安街—那齐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年度预算9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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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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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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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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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续建项目 |
1个13.4公里 |
1个13.4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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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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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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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验收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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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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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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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项目完成建设 |
2021年12月31日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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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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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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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完成公路建设投资 |
900万元 |
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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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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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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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 |
直接受益群体覆盖我城区延安镇人民 |
直接受益群体覆盖我城区延安镇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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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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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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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 |
直接受益群体覆盖我城区延安镇人民 |
直接受益群体覆盖我城区延安镇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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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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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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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 |
基础设施完善后,有效改善农村道路安全出行环境 |
基础设施完善后,有效改善农村道路安全出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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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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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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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服务延安镇人民安全出行 |
持续服务延安镇2个行政村,45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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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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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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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满意度
调查 |
满意度达85%及以上 |
满意度达85%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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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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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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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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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江南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