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经开区人才引进和交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代理劳动人事档案。承担经开区城乡居民医保经费管理、基金审核和支付、参保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
第二部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人才交流中心服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228.9万,其中本年收入228.9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21.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9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方面支出有所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22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8.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0.9万元,增加2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3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就业补助的支出。
3. 卫生健康(类)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报销。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9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万元,项目支出0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项目支出0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万,主要包括: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人才中心无 “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上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