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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1-12-07 15:48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是一座中型提水灌溉工程水利单位,业务范围主要是农田灌溉及供水、泵站工程养护及维修等。单位性质是准公益性质的水管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9人,实有在编在职10人,聘用人员1人。编制内承担公益性质的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部分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等支出,全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单位经营项目的聘用人员经费、维修经费等项目支出部分由单位上缴经营收入支出。

二、机构设置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构成是本单位部门单独核算。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 220.9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20.90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9.90  万元,增长1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90  万元,为经开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9.90 万元,增长16  %,主要原因是增社保费调整以及增退休生活补助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经开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经开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年度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年度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本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220.9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9.90 万元,增长1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71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工会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5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社会保障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34.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金、公务医疗补助。

4.农林水支出(类)140.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1.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  0  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9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9.90 万元,增长16 %。其中:基本支出 219.99 万元,项目支出 0.90 万元。

本部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0.9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年初与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9.99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85.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8.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差异。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与决算无差异。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本部门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照年初预算工作计划完成按时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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