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南宁市吴圩镇明阳五路50号,属国有事业单位,法人代表:陈宣恺。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主管部门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单位编制48人,实有职工70人,其中竞聘上岗人员33人,单位编外人员37人,退休职工10人。单位主要职能为: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护理、出诊、疑难病症转诊、预防保健、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卫生员、保健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管理,卫生信息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综合门(急)诊、综合科住院部、中医科、妇产科门诊、化验室、B超室、公共卫生科、院办、财务科、后勤科。
第二部分: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等
(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63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0.4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15.4 万元,增长(下降)3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51.9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87.2万元,增长68.5%,
2.事业收入58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9.7%。
3.经营收入0万,无此项业务收入
4.其他收入92.5万元。
5.结余分配80.2万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55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50.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70.7万元,增长21.1%。其中:基本支出1218.6万元,项目支出331.6万元。
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51.9万元,支出决算为9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51.9万元,支出决算为 9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资本性支出30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 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宁市吴圩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