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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0-09-30 16:41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经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经济区规划范围内规划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经济区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质量监督和工程验管理收事务;负责经济区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4、负责审批或转报经济区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编制下达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转报;审批经济区企事业进口物资设备(涉及配额和许可证的物资除外)、加工贸易等项目。

5、负责对经济区企业进行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6、负责经济区财政、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经济区内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城乡经济和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区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和权限内的出国(境)政审工作。

8、负责建立和完善经济区统计、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金融、保险、信贷、审计、会计、法律、外贸、专利、技术市场、人才(劳动力)市场、培训教育、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

9、协调经济区内税务、金融、海关、检验检疫、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含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劳动人事局、财政局、招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审计局、行政审批局。

第二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19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77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1973万元,增长77.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7771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2545万元,增长80.56%,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2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30.67%。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190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773万元, 较2018度决算数增加51973万元,增长77.47%。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6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经开区内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城乡经济和城市管理等工作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51万元,下降6.63%。

2.公共安全支出(类)4478万元:主要用于改善辖区公共安全环境,辖区社会公共安全满意度专项整治工作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2.71%。

3.教育支出(类)297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教学工作开展支出,及学校建设的投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68.07%,主要原因是完善经开区各中小学校的校园建设。

4. 科学技术支出(类)91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辖区企业科技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238.89%。主要原因是加大对科学技术领域的投入。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3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民生、惠民项目的资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52万元,增长114.35%。主要原因是加大对民生支出及惠民项目的投入。

6. 卫生健康支出(类)82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保资金及改善辖区医疗卫生水平,为辖区卫生院增配、更新医疗设备的各项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22.12%。

7. 节能环保支出(类)11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工业企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68.27%。

8. 城乡社区支出(类)5577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城乡社区建设、各项事务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594万元,增长582.05%,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数笔大额工程款项开支,如春节前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进度款。

9. 农林水支出(类)252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农村建设、农林水各项事务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6.84%。

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4301万元,主要用于增加直属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加大经开区企业硬件环境建设投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61万元,下降4.93%。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129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是清理历年过账。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67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020 万元,增长42.68%。其中:基本支出5457万元,项目支出88219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7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3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09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240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3个,累计3人次。因公出国境均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产生的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万元,平均每辆2.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5次,人次1183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4辆。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管委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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