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二)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监管执法。
(三)负责直接监管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负责查处不具备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时”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六)负责对重大隐患整改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七)负责查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咨询等中介机构以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
(八)对经开区安监局立案调查的一般案件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处理情况进行审查、督办,对已办结案件进行事后调查,对当年办结案情提出建议性意见。
(九)负责牵头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改进措施和负责人的处分提出建议,依法查处迟报、瞒报和漏报事故。
(十一)参与各类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二)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确定为相当正科级,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营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经开区财政局核拨。
第二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07553.73元,其中本年收入307553.73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8556.79元,下降54.5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7553.73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8556.79元,下降54.51 %。
2.事业收入0元,主要原因是属于事业性单位,由经开区财政全额拨款,无其他事业性收入。
3.经营收入0元,主要原因是承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无其他经营性收入。
4.其他收入0元,除“财政拨款收入”外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0元,主要原因是无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支出无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07553.73元,其中本年支出307553.73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8556.79元,下降54.5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3151.03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27194.39元,下降52.79%。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340.10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4329.20元,下降67.78%。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9434.60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541.20元,下降15.84%。
4. 住房保障支出(类)20628.00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492.00元,下降51.03%。
5.结余分配0元,主要原因是无结余无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主要原因是无结余无分配。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151.03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27194.39元,下降52.79%。其中:基本支出203151.03元,项目支出0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3151.03元,支出决算为 203151.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事业运行201096.27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54.76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340.10元,支出决算为5434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保缴纳。(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79.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748.9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1.80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434.60元,支出决算为2943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事业单位医疗18182.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252.10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628.00元,支出决算为206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553.7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5498.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工会经费)支出2054.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