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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0-09-30 17:38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6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80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6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81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2.  教育支出(类) 59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保资金。

5. 住房保障支出(类)2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0.3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万元,项目支出 272.4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6万元,津贴补贴8.6万元,社会保障费19.5万元,绩效工资1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万元,住房公积金2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万元;公用经费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护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经开二小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经开二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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