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01表: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02表:收入决算批复表
03表:支出决算批复表
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隶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管辖,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主要职能为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165.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65.3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4.2万元,减少6.3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63.72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36.31万元,减少5.93%,主要原因是2018年要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目标,于是当年政府加大了对教育投入。
2.事业收入1.6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29万元,减少72.71%。
3.本年无经营收入。
4.本年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5万元。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171.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71.1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9.1万元,减少5.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1660.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编内外职工工资福利及学校商品及服务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5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7万元,主要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0.28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5万元,主要为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3.72万元。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5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9.31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658.9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58.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2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9.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4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资本性支出34.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吴圩镇中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