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安委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现将2025年1-6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6月,全市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各类事故42起,共造成47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3起和9人,下降6.7%和47.4%,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2%。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6月份,13个县(市、区)、开发区中,横州市、青秀区、马山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兴宁区、江南区、高新区、隆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兴宁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重点行业事故情况。
1-6月份,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9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6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22起,造成25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增加5起、7人和1人,上升29.4%、38.9%和50%。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11起、死亡13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起、4人,上升22.2%、44.4%,去年同期受伤人数为0人。
(2)工贸(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6起(其中轻工行业4起、商贸行业1起、机械行业1起)、死亡7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16.7%。
(3)工商贸其他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起、1人,上升100%、33.3%,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4)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5)煤矿、化工和烟花爆竹1-6月事故0起。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6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13起,造成16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0起、5人和11人,下降43.5%、23.8%和64.7%。
3.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油气管道运输1-6月事故0起。
4.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6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7起,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起数同比增加2起,上升4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4.3%,去年同期受伤人数为0。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横州市直报事故8起、8人死亡、0人受伤。
2.西乡塘区直报事故6起、6人死亡、1人受伤。
3.武鸣区直报事故6起、6人死亡、1人受伤。
4.良庆区直报事故4起、6人死亡、1人受伤。
5.邕宁区直报事故3起、4人死亡、0人受伤。
6.江南区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0人受伤。
7.上林县直报事故2起、4人死亡、1人受伤。
8.宾阳县直报事故2起、3人死亡、4人受伤
9.隆安县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1人受伤。
10.青秀区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11.马山县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12.高新区直报事故2起、1人死亡、1人受伤。
13.兴宁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经开区、东盟经开区事故信息已划转至江南区、武鸣区进行统计)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
1-6月,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97.6%,横州市有1起事故没有按规定及时录入上报,影响了全市事故统计直报率。其中:
全市工矿商贸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95.5%,除横州市(80%)外,其他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全市道路运输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100%。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工贸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工作。1-6月份,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工贸三大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市71.4%和76.6%,是事故防控重中之重。道路运输要加强对高危路段、桥梁、隧道、边坡和在建公路工程的巡查监控,加强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建筑施工要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汛期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大排查。工贸要深化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二要进一步加强汛期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传导和压实事故防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主汛期事故防控的特点,全面加强矿山、工贸、化工、道路运输、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汛期自然灾害和各种风险隐患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要重视直报工作。1-6月份,全市事故直报率低于98%,未达到工矿商贸事故直报率100%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入库,7天内按时上报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并要提高事故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事故调查结案后14天内要及时上传事故调查报告,1-6月份共发生事故42起,上传事故调查报告16起,上传率为38.1%;工矿商贸事故22起,上传事故调查报告6起,上传率为27.3%,各单位要抓好该项工作落实;严格事故核销工作程序,一般事故统计核销的信息和材料要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上报,提高事故核销工作质量。
二、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1-6月,全市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893件,同比下降39.5%,查实479件,查实率53.6%;发放举报奖励6940元。应急管理部门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212件,查实69件,发放举报奖励1400元。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西乡塘区129件、江南区54件、兴宁区39件。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排后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为:隆安县2件、上林县6件、横州市和马山县各8件。
(二)发放举报奖励情况。
1-6月,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6940元。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情况。
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次为:江南区应急局42件、兴宁区应急局39件、武鸣区应急局24件。
受理举报数量排后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为:马山县应急局1件、隆安县应急局2件、良庆区应急局和西乡塘区应急局各3件。
发放奖励情况:江南区应急局发放800元,高新区应急局发放300元,武鸣区应急局发放300元。
(四)南宁市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6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28件,查实7件。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391件,查实231件,奖励50元;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53件,查实25件;南宁市住建局受理3件,查实3件。
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1-6月,全市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3859家,已建立机制生产经营单位3859家,建立机制占比100%。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事故隐患7840项,整改完成7821项,整改完成率99.75%,发放奖励金额28.4993万元。
(二)进展情况。
1.各县区情况。1-6月,全市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区占比均达到100%。奖励金额前五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横州市(6.4235万元)、宾阳县(5.0937万元)、武鸣区(3.644万元)、江南区(2.4781万元)、西乡塘区(2.189万元)。
2.各行业领域情况。1-6月,全市14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占比已达100%,发放奖励资金前五位的行业领域依次为工贸(14.5337万元)、危险化学品(3.2935万元)、建筑施工(2.93万元)、交通运输(2.89万元)、非煤矿山(1.61万元)。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清单式再核准。各部门报送的企业数量要掌握准确企业清单表,在应建立机制企业统计上,需要注意的是个体经营户、停工但未注销企业、医院、学校均不在应建单位之列,另外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仅几个人)也不列入应建单位。每月统计上报的各项数据均为累计数,各单位统计员填报系统的时候要注意核准,避免出现当月上报数据低于上月数据的情况。
二要收集时再核准。对已经建立机制的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注意收集已建立的制度,坚决避免已建机制数据不实。年底央考、区考将会实地抽查企业,若统计时是报送完成的,但实际抽查又发现企业未建立机制,那就是统计造假,所以要注意收集。
三要抓典型。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定期向社会公布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内部报告机制。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中已新增典型案例库模块,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可通过该模块上传安全生产举报案例和企业内部报告案例。
附件:
1.2025年1-6月事故情况排名表
2.2025年1-6月重点行业事故情况排名表
3.2025年1-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表
4.2025年1-6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5.2025年1-6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6.2025年1-6月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各行业情况)
7.2025年1-6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地区)
8.2025年1-6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行业)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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