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安委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现将2024年1-12月全市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2月,全市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2804件,同比上升6.3%,查实1463件,同比下降24.5%,查实率52.2%;发放举报奖励40580元,同比上升433.9%。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西乡塘区616件、邕宁区107件、江南区93件。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后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为:马山县2件、宾阳县5件、经开区5件。
(二)举报奖励情况
1-12月,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40580元。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情况。
1-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245件,查实119件,查实率48.6%;发放举报奖励5500元。
受理举报数量前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次为:江南区应急局52件、青秀区应急局35件、兴宁区应急局23件。
受理举报数量后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为:良庆区应急局1件、隆安县应急局1件、马山县应急局2件。
发放奖励情况:高新区应急局发放3300元,武鸣区应急局发放1200元,横州市应急局发放500元,江南区应急局发放300元,东盟经开区应急局发放200元。其他10个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发放奖励为0。
(四)南宁市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12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42件,查实27件,发放奖励27100元。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1516件,查实780件;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52件,查实47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受理8件,查实8件。
二、存在问题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举报工作开展不平衡。1-12月,从地区看,西乡塘区、邕宁区、江南区等3个城区共受理各类举报数量占15个县(市、区)、开发区总量的82.8%,其余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举报数量仅占17.2%,受理举报件最多的西乡塘区(616件)及受理举报件最少的马山县(2件)来看,各县(市、区)、开发区举报工作开展差距很大,举报工作有待加强。
(二)举报奖励资金落实不到位现象突出。1-12月,全市受理实名举报2804件,查实1463件,实名举报查实率为52.2%,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40580元。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每月均有举报起数,但发放的举报奖励数为零,未能严格按照《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对查实的符合条件的举报发放奖励金额,实名举报查实后举报奖励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推动部门开展举报工作。举报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法定职责,但目前全市各有关部门普遍重视不够,统筹推动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各部门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及平台,受理有关举报工作。
(二)强力推进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实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是安全生产固本强基的内在要求,是消除从业人员身边事故隐患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辖区重点企业调查检查,对已开展内部报告奖励企业指导服务,督促建立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机制,特别是应急部门监管的矿山、化工及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撬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认真抓好举报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应急委办职责,切实负责辖区安全生产举报统计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要建立部门和企业举报数据通报机制,全面挖掘统计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辖区企业等三个主体举报奖励数据,确保辖区举报信息应统尽统,并保证数据质量。
附件:
1.2024年1-12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2.2024年1-12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3.2024年1-12月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4.2024年1-12月安全生产举报行业分类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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