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现将2024年1-6月全市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6月,全市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1475件,同比上升187%,查实787件,同比上升100.8%,查实率53.4%;发放举报奖励9200元,同比上升253.8%。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西乡塘区307件、邕宁区104件、江南区60件。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为0的县(市、区)、开发区为:马山县。
(二)举报奖励情况
1-6月,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共9200元,均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发放。
(三)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情况。
1-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136件,查实53件,查实率42.1%;发放举报奖励9200元。
受理举报数量前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次为:江南区应急局32件、青秀区应急局11件、邕宁区应急局和上林县应急局各10件。
受理举报数量为0的应急管理部门为:马山县应急局。
应急管理部门发放奖励情况: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发放7200元,武鸣区发放1000元,横州市发放500元,高新区发放300元,东盟经开区发放200元。
(四)南宁市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6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26件,查实12件,发放奖励7200元。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870件,查实492件;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20件,查实18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受理8件,查实8件。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需提升。推进安全生产举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安全生产条例》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明确的职责。自治区将安全生产举报列为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今年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但部分县(市、区)、开发区仍思想重视不够、措施办法不多、推动力度不强。从举报受理数量看,1-6月份受理举报总量低于10件以下的县(市、区)、开发区为:马山县(0件)、武鸣区(3件)、宾阳县(3件)、良庆区(6件)、兴宁区(7件)、隆安县(7件)、高新区(8件)、横州市(9件)。
(二)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推进不力。我市已将安全生产举报列为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把推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作为扭转当前举报工作落后局面的突破口,4月24日,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市属重点企业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会议,并于5月18日印发文件《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75号),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部门(系统)或行业领域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和有关行业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举报激励工作机制,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但截至6月30日,除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有举报数据报送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所监管行业企业以及市属重点企业每月统计报送的举报数据和奖励金额均为0,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成效不理想。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全国、全区工作会精神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属重点企业要按照6月27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举报作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出成效。受理举报数量、发放奖励资金靠后的县(市、区)、开发区要在推行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广泛宣传发动等方面持续发力,扭转当前被动局面。
(二)认真抓好举报信息的填报和统计工作。一是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举报系统的管理员要每天登录“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查看是否有群众举报件或市局转办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或转办,并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反馈办结,如需申请延期的,要在时限内提出申请;二是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每月将本部门受理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同级的应急管理部门,要如实、全面统计本系统及同级其他部门举报奖励情况。
附件:
1.2024年1-6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2.2024年1-6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3.2024年1-6月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4.2024年1-6月安全生产举报行业分类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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