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交复〔2025〕21号
淡丽丽代表:
您在江南区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友谊光明路口至003县区间道路段增设公交站点的建议》(第8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在友谊光明路口至003县道区间道路段增设公交站点,并合理安排公交路线的建议。我局已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并积极与市局业务科室公交科沟通协调,力争落实代表的建议和满足群众的愿望。
根据建议,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交科组织南宁市建设规划设计技术人员和公交运营企业到现场踏勘,友谊光明路口至003县道道路未全部竣工验收移交,暂不符合《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中的相关条件要求,不具备常规公交线路通行条件,且003县道未设置红绿灯,公交车无法安全掉头,暂不宜在友谊光明路口至003县区间道路段增设公交站点。目前途经吴圩镇的公交线路有K7路和301路,基本可以满足群众出行。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公交业务部门表示仍将密切关注吴圩镇居民公交出行问题,将结合道路配套建设、客流、线路运营等情况因素,合理优化调整公交线路,不断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我局也将继续与市局公交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交线路优化动态信息,努力为代表和群体提供帮助,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感谢您对江南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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