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总体机构设置
根据南宁市、江南区有关文件要求,街道机关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以下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另下设以下3个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基层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街道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大工委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武装部办公室、集中采购办公室等机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二)内设机构职责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行政事务、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值班值守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党务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绩效考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含公务员、事业编、村(社区)“两委”、劳务派遣及其他人员工资报酬等)、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以及年鉴编撰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管理,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指导协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财政经济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经济贸易、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统计工作(含固定资产投资)、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建设管理、建筑工地及项目安全、“两违”整治、配合开展消纳场选址工作、地质灾害防治、“三产”用地建设管理、农宅及设施农用地审批、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土地确权(土地延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机管理、林长制、林木采伐、田长制、改厨改厕、“大棚房”问题整治、养殖污染防治、交通运输管理、路长制、征地拆迁、回建安置、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含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大数据发展管理、人民防空等工作,协调电网建设、电力保障及对接电力行业管理,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计生、职工体检、防范溺水、异地安置移民、物业管理、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环卫管理、环境整治(建成区内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铁路外部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含惠民工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如打击传销、食品安全等),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5)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平安建设,统筹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做好信访维稳、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社会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及重点群体稳控措施,负责铁路联防护路护线、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禁毒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下设3个事业单位职责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地名管理、慈善、殡葬管理、老年人工作、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经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保障性住房资格受理,负责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基层治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含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加油加气站、小微企业及作坊、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重点行业领域),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含“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森林防火、水库安全、防汛抗旱防风、防灾减灾、燃气安全监管,组织协调灾害救助等工作,承担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政策宣传、咨询解答与信访接待工作,承担信息采集建档、光荣牌悬挂、送喜报等荣誉事务,组织年度认证、体检疗养活动;开展帮扶援助、医疗补助工作,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落实优待证申领发放,组织实施走访慰问,保障各项优抚待遇落实到位,配合做好征兵宣传、新兵入伍欢送及双拥共建等相关工作,承办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按相关规定或章程设置的机构职责
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以下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1)人大工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纪工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监察、问责执纪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武装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征兵、民兵整组,协助做好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统计、兵员管理、抗洪救灾、军事训练(演练)、双拥共建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集中采购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集中采购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5)司法所
主要职责: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合法性审核(查)工作,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配合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职责任务。
(6)水产畜牧兽医站
主要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畜牧业、水产业的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农业农村局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那洪街道工会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8)团工委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那洪街道共青团、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9)妇联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那洪街道妇联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46-46号绿港●爱尚里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530031
联系电话:0771-4826440
传真:0771-4826440
电子邮箱:2528671803@qq.com
五、负责人信息
申赞峰 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叶祖莲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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