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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5-08-13 17:40     来源: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一、机关职能

江南区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职能:

(1)综合协调本会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

(3)制定本会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4)管理、协调本会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

(5)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6)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和本会后勤管理等工作;

(7)组织制定并实施残联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8)协调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残疾人工作的议案、提案;

(9)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交流活动;

(10)承担城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康复股

职能:

(1)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2)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工作机构业务工作;

(3)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发放、管理、使用;

(4)开展残疾预防;

(5)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6)精神障碍防治工作。

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市残联康复科

3、就业股

职能:

(1)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2)负责党员扶残项目、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

(3)负责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工作

(4)协调开展盲文、手语的推广及手语培训工作;

(5)协调解决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和大中专残疾考生入学录取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

(7)指导就业服务所拟订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指导按摩中心组织开展盲人按摩工作;

(8)指导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建设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11)负责协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

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市残联就业科、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

4、组宣股

职能:

(1)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

(3)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文体工作计划,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艺术活动;

(5)负责残疾人的宣传工作;

(6)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

(7)协助管理各镇、街道残联领导班子;

(8)联络、教育、培训、表彰残疾人;

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宣文科、组联科

5、维权股

职能:

(1)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章、政策;

(2)配合有关部门对规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

(4)负责组织开展重度困难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作;

(5)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6)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工作;

(8)负责残疾人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

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市残联维权科

三、办公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南二里4号;

乘车路线:9、39、55、64、88、93、208、219、602路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五、联系方式

邮编:530031

联系电话:0771—4837150(办证大厅) 、 0771-4970689(办公室)、0771-4876214(就业股)、0771-4896423(康复股)

电子邮箱:nnsjnqcl@163.com

六、负责人信息

龙秋霜  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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