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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5-05-07 17:00     来源:江南区总工会   

一、机关职能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市总工会在每个时期中心工作和任务,确定城区总工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开展城区工会工作。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把巩固和壮大党执政的职工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合法维权作为根本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查,向城区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等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负责全国、全区、全市劳模和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工作,负责南宁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协助城区党委、政府做好江南区和南宁市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四)指导城区基层工会做好自身的建设和改革,拓展工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企业、新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各类社会组织。负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城区人民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研究制定适合城区工会实际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同城区有关部门党组、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协商推荐基层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监督、检察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城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监督保证机制。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党政部门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关心职工的困难,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送温暖工程”工作,积极为送温暖工程筹集资金;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发展,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二)二层机构

三、办公地址

江南区壮锦大道19—1号7楼0712、0713办公室

乘车路线:乘坐K96、64、40、B57、502路公交车在壮锦行政路口站下车,乘坐地铁5号线在江南公园站下车。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五、联系方式

邮编:530031

联系电话:0771-4872710、0771-4828271

传真:0771-4872710

电子邮箱:jnqzgh@163.com

六、负责人信息

马文忠  江南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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