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和人行道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城市管理部门管养的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桥梁、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区管养的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级城市广场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以及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组织实施;负责行政申诉工作;负责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相关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九)负责拟订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城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和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
(十)配合城区宣传部门对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对外宣传,配合对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处置。
(十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人事、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党务、政务、应急、政务公开、提案办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4826617
(二)纪检监察室(执法督察室)
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内部审计、执法督察、队容风纪督察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3314893
(三)财务室
职责:负责本局(含执法队)财务,承担年度预决算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档案归档管理等工作。负责局非税收入(行政罚没款)的征缴、管理,做好非税收入(行政罚没款)的案卷归档。承办行政处罚记录的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负责法律文书的印制、登记、发放、回收、归档等日常管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处罚信息类的管理、收集、报送工作。
联系电话:0771-4951087
(四)法制审查室
职责:负责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业务指导;承担住建、两违类案件移交线索办理、案件派置单答复、法治政府建设、执法考核、法务、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4500824
(五)审批窗口
职责:1.负责受理本层级行政许可事项7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经营性服务许可,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许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设施;2.负责受理本层级公共服务事项2项: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涉及外线施工),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信息采集;3.承接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委托办理事项1项: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性减免审批,承接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委托办理事项1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行政许可案卷制作、归档。
联系电话:0771-4887990
(六)城管监察办公室
职责:负责市容监察、创城创卫、市容案件督办、户外广告整治、建筑垃圾和消纳场监管、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涉市容监管类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门前三包”和餐厨垃圾监管统筹工作。
联系电话:0771-4852209
(七)两违(卫片)住建办公室
职责:负责拆违统筹、卫片系统填报及验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业务、两违住建领域执法业务办理、涉两违(卫片)住建类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4882368
(八)信访和劳保办公室
职责: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回复、信访事项受理和回复、市政民互动平台和网友留言问题回复、政企沟通和解决问题专项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办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2427466
三、二层机构
(一)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合法经营场所外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邕江南宁市托州大桥至南宁市六律大桥江南辖区内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河道、环保、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进行采矿和不按照采矿许可内容进行采矿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用地审批或未按照用地审批手续内容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除外)及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实施燃气执法工作。
8.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城市建成区内人口集中露天烧烤食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承担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9.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10.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
1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自治区、南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12.负责对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分派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处置。
13.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指挥中心:4852319
两违大队:4304032
住建大队:4836253
福建园大队:4815527
江南大队:4929464
沙井大队:3126322
乡镇大队:2428120
经开两违住建大队:4793561
经开城管监察大队:4979742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950295
(二)江南区市政环卫工作站
职能:负责建成区已接收市政道路综合保洁、平西村及亭子村综合保洁、内河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垃圾转运站及市政公厕管护等环卫业务,并对已实施市场化环卫业务开展监督考评工作。负责对建成区已接收20米以下及经开片区已接收20米以上市政道路所属的市政设施、桥梁等进行日常维护。受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负责征收江南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已接收的口袋公园的道路、广场、路灯、保洁等工作。
联系电话:4829909
四、办公地址
南宁市下津路8号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1号楼五楼
乘车路线:乘坐公交113路在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站下车,往前65米到达。
五、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六、联系方式
邮编:530031
联系电话:0771-4826617
节假日值班电话:0771-4823456
电子邮箱:hao532@126.com
七、负责人信息
梁咸梅 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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