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办理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城区各部门请示城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城区各部门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城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城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城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统筹、指导、协调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跟踪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代表城区人民政府主持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日常协调例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推进项目的信息收集、汇总、监测和分析。
(十三)承担城区相关外事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十五)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
联系电话:4820113
三、办公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五、联系方式
邮编:530031
联系电话:0771-4820113、0771-4820112
电子邮箱:jnqzfbgs@163.com
六、负责人信息
岑常军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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