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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动物制品(壁虎类)鉴定评估工作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11:44     来源: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自行采购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项目预算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内,按询价方式组织采购。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就动物制品(壁虎类)鉴定评估工作开展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本项目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动物制品(壁虎类)鉴定评估工作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0000.00元(包干价,包含人工、检测、评估、报告、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动物制品(壁虎类)鉴定评估专项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一览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资质,资质业务范围包含生态破坏行为致动物损害鉴定相关类别。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后至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记录的,一律取消参选及成交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转包及分包。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3日,每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高棠路7号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1楼105办公室,可现场报送或邮寄,材料接收时间以我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3.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司法鉴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4.我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报价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接受材料补正。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逐一告知各报名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仅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请接到我局电话通知后,于2026年7月6日10:00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附件2《报价书》)送达南宁市江南区高棠路7号105室。

2.递交要求: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外包装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逾期送达、未密封、包装破损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按无效文件处理。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日,报价在有效期内保持不变。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规则

1.在全部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报价文件中,按照最低投标报价原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

2.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资质实力、同类项目业绩、服务方案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询价结果将在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高棠路7号105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4887862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附件为本项目询价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参选及成交资格,并纳入不良合作名单。

附件:1.服务需求一览表

2.报价书

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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