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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路南二里4号办公楼保安保洁项目(NNZC2025-J3-050074-NNSJ) 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12-09 16:20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人名称:广西众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7号南宁研祥智谷F11号楼F11-0502

法定代表人:陆建霖



广西众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2025年12月2日对五一路南二里4号办公楼保安保洁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J3-050074-NNSJ)的成交结果提出了质疑。收到质疑人的质疑材料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组织该项目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经认真研究,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答复内容

质疑事项1:广西红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3MA5QBAYY1C)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含 “保安服务” 专项经营项目,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事实依据:

1.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水滴信用等官方平台,广西红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分为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许可项目包含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等,一般项目包含物业管理、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等,但未明确列入 “保安服务” 专项经营项目,不具备开展保安服务的主体经营资格。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 特定资格要求” 明确规定:“要求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所派保安人员需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第 8 点进一步明确,上述许可证为 “必须提供” 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该公司无 “保安服务” 经营范围,本质上不具备承接保安服务项目的法定前提,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已违反采购文件对供应商主体资格的核心要求。

质疑事项1回复:

经谈判小组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不涉及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广西红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应按无效处理。

事实依据:

1. 经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管平台及相关官方公示信息,广西红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 ,也无证据表明其已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完成保安服务备案手续。

2.本项目采购需求核心包含 24 小时保安值班巡逻、消防监控设备维护、外来人员管理等专业保安服务,属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 “保安服务” 范畴,必须由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承接。

3.该公司曾因 “营业执照没有保安服务经营项;响应文件中没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在同类政府采购项目(如钦州监狱办公区大门保安工作)中被认定为不符合要求,说明其长期不具备保安服务相关资质。

质疑事项2回复:

经谈判小组核实,被质疑人竞标响应时已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在质疑处理期间,谈判小组复核该证颁发机构“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经查实,依据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北京市民政局取缔公告(京民执告〔2024〕7号)》:“‘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9月11日依法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4〕7号)。”该机构所颁发证书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响应。质疑事项部分成立。

二、处理情况

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人的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处理,详见本项目后续公告。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475&articleId=ann_/TljtrnFXvwK7GyJ+JbB/tD5ndTMr3NGt5TILBJnhQo=&utm=app-announcement-front.48ec671.0.0.d1c1952075f811f1af5ae7b93de1c8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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