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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20     来源:江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江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紧扣城区“七项重点工作”,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江南区入围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获评全区平安县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及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1期、“江南先锋‘知.行’讲坛”专题法治讲座3次、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6次。二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研究法治工作,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批示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重点工作6次。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印发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年度任务分解表,细化指标任务922项,组织开展规划方案实施中期评估,逐条逐项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严督实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全区、全市法治督察和专题述法反馈问题整改。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绩效考评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测评,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镇(街道)进行实地督察。

(二)聚焦营商环境,政府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一是简政放权释放活力。推动权责清单工作向镇(街道)延伸,梳理细化并公布镇权责清单目录58项、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6项。全面实行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印发《南宁市江南区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实施细则》等文件,确定乡镇职责任务清单142项、街道职责任务清单96项。二是实现政务服务再升级。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行“网上办”和“不见面办”模式,城区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提速率86.37%,新增“跨省通办”事项53项,新增发布惠企惠民政策84项,其中“免申即享”惠企惠民政策31项。全年办理12345便民热线工单20075件,按时办结率99.23%,处理满意率97.10%。建立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机制,设立“兜底办”窗口,受理企业诉求782件,年内办结778件,办结率99.5%。三是加强监管促公平。加强信用评价监管,对失信记录超过10次以上的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对7家重点失信企业进行约束治理,帮助4382家经营单位信用恢复正常状态。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衔接,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有效缩减不必要涉企检查事项。

(三)狠抓制度落实,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提升

严格落实《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审定公布《江南区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时更新。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制度,全年出台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履行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备案。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实施,完成54个党政机关与合作律所的合同续签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事项论证30多次,对重大项目、重大合同、协议等出具法律意见324份,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制定《关于在扬美古镇核心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坟墓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执行标准。

(四)强化问题治理,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六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城区33个行政执法单位,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损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查摆整改问题88个,“小产权房”、非法弃土、随意倾倒垃圾、非法采矿破坏耕地林地、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等五大顽疾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开展检查1880次,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16份,消除各类隐患100余处,燃气非法经营打击力度在全市排名前列。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联合监管覆盖率达91%,完成抽查检查并公示结果1248户,取缔无证行医场所6家,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98.9%,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五)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主动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全年市级人大代表建议28件、城区级122件和政协委员提案108件、司法建议2件、检察建议53件,办复率均达100%。二是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强化广西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检察监督、纪委监督检查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抽查2021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各类卷宗1534卷,发现并整改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167个,立案审查调查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通报两起典型案例,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起,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15人,逮捕8人。积极发挥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作用,推进财政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调查审计等19项。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5万条,受理群众向政府提起的依申请公开57件,答复率达100%,未发生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

(六)推进依法治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是大力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吸附力”逐步增强,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有效发挥。全年行政复议申请109件,同比增长60.29%,其中受理99件,审结案件62件,纠错率51.61%,同比小幅下降;调解率27.42%,同比上升112.5%,复议后被诉率0%。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政府及其部门机关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12件,一审案件败诉率20.31%,同比下降10.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7人次,出庭应诉率100%。二是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创新建立“援调结合”工作法,有效链接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资源,全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314件,其中重大纠纷46件,调解成功率99.8%,谈宜来获2023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联合调解中心,相关经验获全市推广,得到人社部调研肯定。辖区10家商会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涉企纠纷48件,标的额达6000多万元。“三大纠纷”受理案件46件,调结42件,调结率91.30%,稳控率100%。深入社会治安模范区创建工作,开展命案预防治理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传销、电诈、“黄赌毒”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社会安全稳定动态考评居全市前列。江南法院获评全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代表南宁市顺利通过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地评估。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和优秀项目评选,江南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发挥显著,受教育中小学生达一万多人。新增28家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驿站”,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

(七)加强队伍建设,法治建设人才保障进一步夯实

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组织45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考试,656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为100%。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59名政府新提拔领导干部集体向宪法宣誓,228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续职)考试,考试通过率99.1%。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内部改革后评估,增核各镇(街道)事业编制1名,专职从事消防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仍需增强。部分镇(街道)、单位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不够有力有效,在处理“小产权房”问题、电信诈骗、重复信访、征地拆迁、非农化、非粮化等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各种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高。二是重点管理领域败诉率和纠错率仍然较高。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中存在不答复、超期答复和违反程序答复等问题被复议机关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有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对自身的权责认识不够明晰。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与乡镇综合执法部门融合度不够,存在执法权责不清晰、程序不规范、执法能力和质效不高等问题。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缺乏专业领域执法人员,对燃气监管等执法领域不熟悉,出现不执法或执法不力、执法不规范现象。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江南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江南先锋‘知.行’讲坛”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举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二)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将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区”和“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城区”列入区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准落实创建要求,以示范带动发展,促进政府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全面,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制度建设更加完备,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大力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良好法治环境成为城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南宁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应复考核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案件研判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轮班机制,全力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持续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实施好《江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述法+询问+点评+考评”模式,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聚焦各级法治督察和专题述法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全面法治督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等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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