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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6:27     来源:江南区司法局   

2022年,江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自治区、南宁市及江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护航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抓紧抓实,坚持把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全年组织集中学法5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布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城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江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多次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作出批示。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会议,全面部署法治江南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政府区长牵头组织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抓“小产权房”专项整治,主持专题会议听取法治督察和述法点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法治督察持续发力,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以自治区、南宁市两级述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南宁市法治建设实地督察为契机,通过开展全面督察、专项评查、联合督察,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全年开展专项督察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全面督察2次。社会关注度高的“小产权房”问题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处级领导包案、实施分类处置等具体举措下实现较大突破,完成76个项目的房屋安全检测,依法打击处罚38个项目,对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效遏制了增量。采取“行政调解+行政确认”模式完成230名“出嫁女”及其子女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认定工作,协调解决“出嫁女”房屋不动产确权、回迁安置等问题,得到“出嫁女”群体的认可。组建驻村工作专班依法处置平西村信访维稳问题,完成村务公开、账务审计报告公开、村民代表和村委会委员补选、村妇联主席换届选举等工作,依法查处3名原村委会干部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村民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争议纠纷问题,整体形势平稳可控。联合法院、检察院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问诊”,各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明显提高。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对6个镇(街道)、59个部门、103个事业单位开展职能、机构、编制、人员、机制等方面问题梳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权责清单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衔接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布并开展“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六个一件事”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城市“治理”变“智理”项目在中国数字经济城市峰会获评2022十大“数字政府”样板工程。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对56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分领域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区、水电气“一事通办”专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区,设置跨省通办专窗、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等专窗。驻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依申请事项共970项,进驻率100%,181项事项可实现全区通办、91项事项可实现“跨省通办”。191项审批事项可容缺受理,100项事项可承诺审批,各类依申请事项承诺提速率82.35%。开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全力解决市场主体诉求“梗阻”。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全年落实留抵退税5.5亿元,同比增长143%,确保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企业,纾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四)严格落实法定程序,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率100%,全年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向城区人大常委会及市司法局备案。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规范政府文件运转及阅签、重大事项沟通办理、调查研究等工作,推动政府依法高效运转。坚持落实法治机构负责人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健全保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和效率,全年政府及各部门法律顾问出具涉法事务法律意见近500份,参与调解、处理矛盾纠纷167次,协助调查、分析信访案件涉法问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调处82次。

(五)强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内部体制改革,将执法力量和内部职权下沉乡镇和街道,补足基层执法力量,21项执法权限下沉街道,37项处罚权限下放乡镇。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5.6%,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广西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平台录入率100%,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小产权房”、经营性自建房、秸秆焚烧等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各领域食品监督抽检1182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231批次,成品油抽检79批次,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1130户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品安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规范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制度,依法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在依法处罚违法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加强跟踪企业隐患问题的整改,严格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闭环管理,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现象。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3件、政协委员提案68件,受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100%。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纠错、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定期通报城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情况。围绕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聚焦乡村振兴、义务教育、水利发展、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成审计项目20个,审计查出问题226个,涉及金额62343.5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91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公开重要规划、招商引资、稳增长促就业、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0条,依申请公开59件,按时办结率100%。

(七)依法定分止争,平安江南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3件,审结39件,确认违法11件,撤销9件,纠错率51.28%,同比上一年度增长49.2%,纠错领域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方面。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持续关注征地拆迁、市场监管等重点热点领域案件,注重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以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40件,同比下降52.9%;一审胜诉率100%,同比增长2.6%;除因疫情未能出庭外,政府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比增长25.5%。以部门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6件,同比增长41.1%,一审胜诉率同比增长63.5%,案件发生及败诉领域主要集中在城管、征拆方面。部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增长116.4%。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挂牌成立全区首家“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联合保障中心”,设立海吉星水果批发市场“警民联调工作室”,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作用,成功调解民间纠纷1503件,调解成功率99.34%,“三大纠纷”受理案件稳控率100%。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等制度,全年共接待来访135批332人次,受理来信1013件(含网上信件和政民互动平台),办结率100%,满意率86.41%。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传销、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成功摘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牌子。

(八)高标准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氛围日渐浓厚

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对各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编制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普法责任制、清单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22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考试,24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续职)考试,整体考试及格率、平均分均排在全市首位。开展“平安江南 法治护航”系列宣传,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城乡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投入近300万元在壮锦初中建成江南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第30次全国部分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现场观摩点。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在苏圩镇佳棉村挂牌成立南宁市首家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驿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还有待增强。根据法治督察情况反馈,部分镇(街道)和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清晰到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仍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主体责任传导不够到位。部分单位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不够严格,报告的内容不够详实,报告的格式及向社会发布的平台不够规范,不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和查询。

(二)依法行政观念仍需强化。根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政府及其部门涉复涉诉行政行为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市场监管、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领域,因执法程序不合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超期答复等事由被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或诉讼,行政复议纠错率高达51.28%,以部门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率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较低;一些部门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决策行为不够规范。由此反映出一些部门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仍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

(三)行政执法领域诸多问题较为突出。城区“小产权房”、非法弃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秸秆焚烧等问题比较突出,整治难度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严格,仍存在执法不力、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违反程序执法等执法乱象问题。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因上级指导意见不明、编制数有限、执法人员身份转换、涉安全领域的执法权限是否相对集中等问题推进较为缓慢,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燃气报警器安装等涉及行政处罚仍存在行业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衔接不畅、执法边界不清、部门互相扯皮等问题。

(四)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行不够到位,各执法部门资源整合度不够,没有形成普法合力,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缺乏有影响力的、有地方特色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品牌。现有法治文化配套建设不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城乡空间规划融合度不高,缺乏一些规模较大、内容载体丰富、具有观赏性和教育性的宣传阵地,如宪法主题公园、民法典主题广场等,基层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内容更新不及时、宣传效果不明显。

(五)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城区公职律师、法学人才分布不均,基本集中在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公安分局等几个执法部门,镇(街道)法学人才严重不足,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有待优化,推进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还面临较大困难。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门决策合法性审查首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仍有少数部门存在“聘而不用”现象。

三、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托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平台,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健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积极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建设“阳光政府”。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探索完善行政审批“一次都不用跑”机制,努力打造“服务零距离、保障全方位”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持续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督察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建立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经营发展难题、积极回应关心关切,帮助企业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更好发展。

(三)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锚定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区”的目标,对标对表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组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任务、责任人。深入开展调研、培训和评估工作,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力争2023年成功申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区”综合项目和“逢四说事”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单项示范项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

(四)强化法治督察,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引领保障能力。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级法治督察反馈意见和述法点评问题整改等工作全面开展法治督察,着力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能力。聚焦“小产权房”、非法弃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整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中选择性执法、机械执法、随意执法、违反程序执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执法乱象问题,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高标准落实。

(五)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提质增效。加大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区“五好司法所”创建工作,持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驿站”覆盖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启动江南区宪法主题公园、民法典主题广场项目建设,丰富普法宣传供给载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力争将纠纷化解在非诉闭环内。加快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好各镇(街道)行政复议代办点的便民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探索建立纠错和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案件败诉率实现双下降。全面落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轮班制度,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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