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江南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察规定》的有关要求,紧扣“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建设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城区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阅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等,过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负面典型案例整改成效和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公职律师覆盖率低等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投入40多万元,举办各类法治建设培训班,对城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轮训,首次对镇(街道)、党政部门及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学法计划重点学习年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重大事件、案例背后蕴含的法律知识等,有针对性地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并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持续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发挥法治督察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等各级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跟踪问效。组织召开负面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座谈会、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会议、实地督察座谈会4次,深入现场督察负面典型案例整改情况4次,开展负面典型案例摸底调查2次。以法治督察为契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轮班制,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由6.8%提升至67.3%,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实现100%,群众反映凤江路8号收费不规范的负面典型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年内对《江南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4份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组织梳理规范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做好权责清单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衔接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减轻企业负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4枚印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高效办理,176项事项实现同城通办、69项事项实现跨城通办,60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82项审批事项开展容缺受理,57项事项开展承诺审批。各类依申请事项承诺提速率76.72%,94.33%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5.67%事项实现“只需跑一次”。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行政处罚内容的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5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未发现与《野生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内容。继续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合法性审核率100%,年内出台《江南区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江南区城市低保各档次人群认定条件的通知》等12份规范性文件。
(五)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需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文件和事项,压实政府部门研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责任,牢牢把好法律审核关,《江南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十四五”规划报告》等3份重大行政决策均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严格依法进行各项决策程序,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严格按照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进行,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实施,出台《江南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32名,保障财政经费50多万元,法律顾问覆盖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及各镇(街道)、党政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全年参与代理政府本级及其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6件,行政复议案件26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189份。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两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各镇“四所合一”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制定24条具体措施。将各镇“四所合一”机构统一更名为“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增加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等职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按要求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34个。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定15项江南区告知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邀请部门法制员、政府法律顾问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10份,评查出执法程序、证据固定、执法文书、案卷基本要素等常见的问题并进行现场交流反馈,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行政执法活动的制约与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七)强化制约和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提案,共办理两会建议提案29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强化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10项,发现问题91个,涉及金额20818.13万元。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31条。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跨部门联动协同办案机制,审计部门向纪委监委、检察院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审计事项9件,推动审计与其他监督实现贯通。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开设“行政执法”“政策解读”栏目,运用图解、视频解读等多种通俗易懂的方式对21份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向社会公布执法关键环节信息,推进行政执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容公开,持续打造“阳光政府”。
(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5件,受理34件,不予受理3件,逾期未补正复议申请8件,审结26件,其中维持9件,驳回4件,终止5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6件,纠错率30.76%,较去年同比下降30.74%。依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举证、答辩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办理以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59件,其中一审211件,二审24件,再审24件。以一审已审结的201件诉讼案件为例,一审胜诉194件,胜诉率96.52%,同比增长74.52%,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日渐规范。2021年法院开庭审理城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1件,出庭应诉率67.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调处矛盾纠纷1575件,调解成功1566件,调解成功率99.43%,无一例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和上访案件。“三大纠纷”案件40起,受理案件稳控率100%。建立健全商事人民调解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商会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5例,成功4例,涉及金额2452万元。
(九)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涉及城区执法人员500余人,邀请党校、高校的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内容作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本领。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各级各部门班子专题学习会、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结合“科技卫生法治三下乡”“我为民众办实事”“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禁毒相关知识等,开展230场次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入法治督察专项督察内容,推进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完成江南区“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通过座谈会、网络征集意见等方式收集各类意见80条,为“八五”普法规划落地提供支撑。
二、存在问题
(一)公职律师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目前江南区具备担任公职律师条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律人才仅有41人,公职律师仅有20人,其中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13人,集中在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公安分局四个部门,仅占行政执法部门数量的12%,距离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2021年底前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30%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有的部门未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栏目、未对公示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作出行政决定后未按法定要求公示结果信息,个别部门未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有的部门法制审核力量配备没有达到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
(三)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还不够强。一些部门执法不作为、拖延履职、推诿扯皮、执法不力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城区“两违”建设和“小产权房”问题较为突出,整治难度大。
(四)基层法治建设比较薄弱。基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仍需加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管理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缺乏足够的执法装备,执法人员不足且素质参差不齐,未能有效承接上级下放的执法事项。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不高,遇到矛盾或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信访不信法,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大。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22年,江南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照“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我城区“十四五”重点工作,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城区工作实际,完成法治建设“两规划”“两方案”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为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好路线图。全面提升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城区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领导干部述法评议纳入年度述职,切实推进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强化法治督察“利器”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堵点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法治督察重点。巩固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复发”,负面典型案例不“反弹”。创新法治督察方式,实地督察凸显问题导向,以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为切入点,制定个性化督察方案,突出督察实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检查作用,建立执法监督意见书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服务零距离、保障全方位”的营商环境。聚焦行政效能提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探索完善行政审批“一次都不用跑”机制,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移动办、异地办、简易办。探索构建与东盟国家接轨的商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依法制定首次违章轻微负面清单,促进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执法结果互通互认。完善政企沟通、项目代办、投诉处理机制,实施“精准滴灌”和“店小二”式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持续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责,统筹配置执法资源,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区属、街用、街管”模式。大力推进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两违”建设、“小产权房”问题、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等重点执法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廉洁政府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江南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避免出现 “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现象。加强对辖区内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做好农村“三大纠纷”重点案件的跟踪调处及稳控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个性化普法责任状,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年度普法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为普法重点对象,建立“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工作,着力推动“法律九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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