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围绕壮大江南区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快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地建设提升,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等项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江南区依法经营的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
三、申报评审程序
(1)江南区科技局编制《江南区2026年度城区本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经城区政府审批后,在江南区政府官网发布。
(2)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发布的《2026年南宁市江南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南宁市江南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须知》所列的项目方向、要求等撰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
(3)江南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报城区政府审批后,根据财政经费预算择优分批次下达。
四、主要资助方向
(1)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期限为2-3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5-20万元,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铝精深加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关键领域。
(2)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实施期限为1-2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8-15万元,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高性能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态环保产业、特色食品加工、大健康产业、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等领域
(3)科技基地专项。科技基地专项实施期限为1-2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3-10万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创新平台服务体系建设。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合同期限通常为2年、最长3年,须按时签订,逾期视为放弃;项目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承担单位需落实自筹资金,项目合同确定的核心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2)项目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及随机抽查等监督制度,其中科技重大专项须进行中期检查。
(3)项目结题参照南宁市相关办法组织验收或终止;建立科研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包括追回资金、取消资格等,严重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文件依据
《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2号)、《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7号)等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南区2026年度城区本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2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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