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规划依据,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南宁市江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30天。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如有修改意见,可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并如实告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可以选择通过如下途径反馈:
1.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南宁市江南区高棠路7号(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307室收,联系电话:0771—4823160;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nnjnzrzy@126.com。
3.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index2-054334b14ebc491d8467f2f3715ef1ff)在线提交。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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