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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江南区村庄规划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5-10-17 19:22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了《江南区村庄规划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果如下:

一、社会公众无反馈意见。

二、各有关部门反馈意见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江南区村庄规划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南区村庄规划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部门 意见 是否    采纳 备注
1 司法局 1、制定程序问题:《江南区村庄规划调整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江南区进一步依法依规实施村庄规划的调整及审批而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属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按《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
2、对《实施细则》内容的意见:对内容无修改意见。
采纳
2 吴圩镇 无意见

3 沙井街道办 无意见

4 江南街道办 无意见

5 那洪街道办 无意见

6 发改局 无意见

7 财政局 无意见

8 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无意见

9 民政局 无意见

10 江南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11 住建局 无意见

12 文广体旅局 无意见

13 江西镇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14 苏圩镇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15 延安镇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16 福建园街道办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17 金凯街道办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18 交通局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19 卫健局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20 教育局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21 经信局 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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