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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指通过集成残疾人群体需要办理的关联性强、需求频率高的多个单一事项,将多个事项集成化办理,为我区残疾人提供扶残助残联办服务。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中国残联关于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通知》(残联函〔2024〕6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17〕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事项范围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事项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内容:

(一)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残联部门受理申请,评定机构根据残疾标准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评定,县级残联审核申请材料及评定表,公示评定结论后录入系统并审核。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民政部门查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收材料,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及时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助;

医保部门查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等残疾医疗救助对象及时完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工作。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就业帮扶服务。


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自治区内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二)享受最低生活待遇,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自治区户籍的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各类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精神残疾人。


办理方式

(一)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江南区五一路南二里4号

咨询电话:0771-483715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https://zwfw.gxzf.gov.cn/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操作指南.pdf

(三)“智桂通”平台

使用智能手机扫码或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智桂通”APP



申请材料

(一)共性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须完整、清晰,符合证件照片要求);

4.区内异地办理须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申请区内异地办理的,需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件);

5.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申请人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以证明其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6.申请人或代领人的银行存折(卡)(申请人或代领人需提供银行存折(卡)原件,以方便补助发放);

若为监护人代办,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能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

2.代领补贴说明(部分残疾人由于身体原因,无个人银行卡或账户,在申请两项补贴等事项时,需由监护人填写代领补贴说明并签字

(二)个性材料

1.残疾人证新办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评定表由评定机构提供,不需要申请人提交,下同)。

2.残疾人证换领

(1)残疾人证到期换证

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9年后残疾人可申请换领新的残疾人证。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针对需要进行残疾评定的残疾人)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2)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3)残疾人证资料更新

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 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持证残疾人可提出申请。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3.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

(1)声明作废相关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4.残疾人证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2)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残疾评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5.残疾人证迁移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1)新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6.残疾人证注销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

(3)因死亡注销的需提供相关死亡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提示:

根据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情况和个性需求,联办事项内容会有不同,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予以办理。




互动交流

(一)残疾人证冻结半年后的结果是什么?

户口迁移后超过半年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原发证残联可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注为冻结状态,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关于冻结时间并无规定。

(二)办证公示多少天?

残联对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在残联网站或者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按标准格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三)未成年人办证不公示,年龄划分为0-18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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