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是掌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工作。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获得《就业创业证》。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职业介绍培训补贴、就业帮扶服务、失业保险待遇;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带动就业补贴、税费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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