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车后需要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也就是俗称的“过户”在办理转让登记时需要原车主到车管所现场吗?不需要!相关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新车主)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原车主)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方式
一、所需材料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新车主)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号牌。
二、预约查验
开车到查验区查验车辆(五象分所业务需先打开“南宁微交管”微信小程序或“爱南宁”APP预约,按预约时间在一楼查验区取号排队受理)
三、查验车辆
查验完成后,前往业务大厅取号排队受理(五象分所业务直接使用步骤一的排队号,无需再次取号)
四、选取号牌
选号,分为三种方式:
1.互联网平台或“12123”手机APP预选号,受理后必须在2个工作内完成选号,逾期未选号的由系统自动默认“50选1”的第一个号码;2.现场随机选号(50选1);3.使用原号(符合相关要求:①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②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③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五、领取号牌
缴费后(可使用手机支付或现金缴费),交回原车号牌,领取证件后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如办理号牌邮寄则无需此步骤)。
可办理网点

办理“过户”为什么不需要原车主到场?
因为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具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即表示已确认双方完成交易。在车管所办理转让登记时只需要新车主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作为合法来历凭证,车管所无需向原车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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