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凡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经营业务,应当首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在江南区辖区范围内从事非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已购、拟购车辆信息表。
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和接入平台的证明材料(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角照片;
拟购置车辆的提交: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拟购置的车型必须属于达标车型,具体车型可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查询)
5、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尚未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二)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6、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
7、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
8、车辆前方45°角照片。
(一)线下办理
窗口名称: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13、14、15、16号窗口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线上办理
(三)电子证照获取
待事项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广西运政”微信公众号或“运证通”APP进行电子证照申领。
咨询电话:0771-4887993;0771-4839725
监督投诉方式:0771-4845902,0771-12345
(一)4.5吨以下的冷藏车驾驶员是否需要从业资格证?
答:不需要。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道路冷藏运输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范畴,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冷藏车从事道路货运经营需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无需办理从业资格证。
(二)请问对于货运车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有些检测站会在报告单上标明一级或者二级车,但有些报告上没有体现,只有合格两个字,这种标明“合格”的检验报告也是有效的检验报告吗?属于多少级的车辆?
答:您好,建议您参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内有关内容,目前道路货运车辆已实行“三检合一”。
根据文件中的规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GB38900标准的实施,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委托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网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GB38900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货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GB38900标准附录G式样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在报告“备注”栏签注车辆技术等级。检验检测结果符合GB38900标准的,车辆技术等级定为二级;在此基础上,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轮胎花纹深度、空载制动不平衡率、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等4项指标满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一级)评定要求》(见附件)规定要求的,车辆技术等级定为一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保持一致。
(三)4.5吨以下蓝牌冷藏药品运输车辆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吗?
答: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从事冷藏车运输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因此,对于从事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的车辆,不论吨位大小,都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证。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技术支持:0771-482002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桂ICP备08100443号 网站标识码:4501050001 桂公网安备45010502000199号